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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注册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
摘要:
某公司欠我公司货款20万元,到期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于是我公司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得到这笔货款.经法院几个月以来的审理,判决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可是判决生效后过了三个月,某公司仍然没有偿还货款.无
某公司欠我公司货款20万元,到期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于是我公司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得到这笔货款.经法院几个月以来的审理,判决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可是判决生效后过了三个月,某公司仍然没有偿还货款.无
某公司欠我公司货款20万元,到期未归还,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于是我公司只能通过打官司来得到这笔货款.经法院几个月以来的审理,判决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归还.可是判决生效后过了三个月,某公司仍然没有偿还货款.无奈之下,我公司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是,经过我公司的调查,目前某公司确实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剩下注册商标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对我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在经营业务上使用.但不知道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是否可以作为执行标的?如果能,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证做到万无一失呢?
《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 为 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将其作为执行标的来执行.
(一)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可供法院执行.
第一,法院可以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法院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实际上是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转让的标的,这表明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财产性,它属于一种财产.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通过扣押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供法院执行,以这种无形资产来偿还债务.
第二,贵公司实现债权的方法.人民法院可以将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拍卖,或变卖,来实现贵公司的债权,如果贵公司有意取得该注册商标,还可以经人民法院将该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直接抵欠款,这时需要办理有关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如果商标专用权未转移,贵公司就不能真正得到该注册商标.如何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通知某公司交出《商标注册证》,若某公司拒绝交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向办理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商标局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会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商标注册转移手续.只有办理完商标注册转移手续贵公司才真正拥有了该注册商标.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企业的注册商标时的注意事项.
贵公司与某公司之间关于偿还货款官司的判决书生效后,由于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贵公司可以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贵公司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当遵守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因为贵公司与某公司双方都是法人,所以贵公司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逾期则不能申请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六个月的起算日应当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第二,应当积极提供申请执行文件和证件.贵公司在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授权委托书等等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第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若贵公司不便直接申请执行,还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执行,但需要与代理人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第四,缴纳申请执行费用.贵公司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否则法院不予执行.
1.在转移像商标权这种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权利时,应当在产权转移的同时办理财产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如果证照没有发生转移,财产权利就还未发生转移,那么你享有的财产权益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值得注意的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加倍得到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 为 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财产权的属性,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将其作为执行标的来执行.
(一)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财产,可供法院执行.
第一,法院可以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法院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实际上是执行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作为转让的标的,这表明注册商标专用权具有财产性,它属于一种财产.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通过扣押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以供法院执行,以这种无形资产来偿还债务.
第二,贵公司实现债权的方法.人民法院可以将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拍卖,或变卖,来实现贵公司的债权,如果贵公司有意取得该注册商标,还可以经人民法院将该注册商标评估价格后直接抵欠款,这时需要办理有关商标专用权转移手续.如果商标专用权未转移,贵公司就不能真正得到该注册商标.如何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呢?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通知某公司交出《商标注册证》,若某公司拒绝交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向办理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商标局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会按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商标注册转移手续.只有办理完商标注册转移手续贵公司才真正拥有了该注册商标.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企业的注册商标时的注意事项.
贵公司与某公司之间关于偿还货款官司的判决书生效后,由于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贵公司可以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贵公司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应当遵守申请执行期限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因为贵公司与某公司双方都是法人,所以贵公司必须在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逾期则不能申请执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六个月的起算日应当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判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第二,应当积极提供申请执行文件和证件.贵公司在申请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代为申请执行授权委托书等等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第三,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若贵公司不便直接申请执行,还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执行,但需要与代理人之间签订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第四,缴纳申请执行费用.贵公司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否则法院不予执行.
1.在转移像商标权这种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权利时,应当在产权转移的同时办理财产产权证照的转移手续,如果证照没有发生转移,财产权利就还未发生转移,那么你享有的财产权益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值得注意的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还可以加倍得到被执行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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