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与名牌

发布时间:2020-03-20 20:58
文章作者:西安慧算账
摘要:
"名牌"的提法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当中运用广泛,如"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的评选,但大力倡导该词的使用有一定的弊端.早在1997年,中山大学卢泰宏教授就在《人民日报》(华南版)撰文,对"名牌"一词的使用提出异议②.在卢教授看来
  "名牌"的提法在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当中运用广泛,如"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的评选,但大力倡导该词的使用有一定的弊端.早在1997年,中山大学卢泰宏教授就在《人民日报》(华南版)撰文,对"名牌"一词的使用提出异议②.在卢教授看来,名牌更多调的是品牌的知名度,从而可能误导企业家,认为只要想尽办法出名,就能成为强势品牌.秦池酒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花了几个亿成为了央视广告标王,虽然使得秦池酒在短期内就产生了天下无人不识君"的效果,但最终还是因为缺乏品牌底蕴,在危机面前不堪一击而落得一败涂地.出名并非难事,一夜成名的事例已不鲜见,但品牌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长期的培育和积累.正是由于很多企业把名牌当作品牌,才造成当前中国企业界盛行炒作、造势以及广告轰炸的局面,以此追逐名牌效应.这种短期的繁荣是泡沫,不能持久.后来有一些学者指出尽管"名牌"从字面上的确只强调了知名度,但并不专指知名度,还包括美誉度.所以,名牌是指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品牌,并因此获得高价位.即使如此,小编认为"名牌"的提法还是不可取,原因是:(1)知名度和美誉度只是从名气和质量的角度来描述品牌,而缺少了诸如品牌联想、品牌个性、品牌关系之类的丰富的品牌内涵,从而使得品牌的内涵过于苍白;(2)名牌的提法会使得企业误认为创建品牌就是改善产品质量和加大广告宣传,从而在创建品牌的策略和手法上显得单一,比如,造就"绝对伏特加"品牌声望的精美绝伦的"绝对"系列平面广告根本就与产品质量无关.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产品有何区别
  目前,国家对名牌的权威认定有"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两种方式.二者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成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2.二者的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的产品.
  3.二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二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则主要是为投予企业一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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