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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标需要经过哪几道程序
摘要:
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这是国家重视和具体进行对商标的管理的重要体现.即使在强调契约自由的国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如美国也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是通过书面契约、并办理适当手续(登
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这是国家重视和具体进行对商标的管理的重要体现.即使在强调契约自由的国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如美国也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是通过书面契约、并办理适当手续(登
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这是国家重视和具体进行对商标的管理的重要体现.即使在强调契约自由的国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如美国也要求,注册商标的转让必须是通过书面契约、并办理适当手续(登记)后生效.我国商标法也对注册商标的转让程序作了规定.商标所有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商标所有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无效.小编认为这是一个缺陷,商标法应当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中应写明下列内容转让商标注册证号码、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加盖双方印章.在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时,应同时附送原注册证、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等有关文件. 2.审查.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手续不齐备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齐.
(2)是否割裂转让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如属核定使用商品中的非类似商品,可以单独转让.但注册商标用于同一类别的两种以上商品的,则该注册商标必须全部转让,不允许割裂核定的商品范围进行部分转让.否则就会出现同一类别的商品上有不同的人同时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混乱现象.
(3)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如果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在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宣布原来的使用许可合同无效,才能办理转让注册.这是因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随注册商标的转让而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核准后,受让人(即注册商标的新所有人)如愿意,可以与原使用许可合同的使用人继续签订新使用许可合同.
(4)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在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时,必须明确受让人在商标转让后,有义务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使用该商品的产品质量
(5)有无其他限制注册商标转让的情况.
商标主管机关经过审查,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如果商标主管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商标的转让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不予核准,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驳回.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公告
新《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每一个商标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中应写明下列内容转让商标注册证号码、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并加盖双方印章.在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时,应同时附送原注册证、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等有关文件. 2.审查.
商标局收到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手续不齐备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齐.
(2)是否割裂转让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如属核定使用商品中的非类似商品,可以单独转让.但注册商标用于同一类别的两种以上商品的,则该注册商标必须全部转让,不允许割裂核定的商品范围进行部分转让.否则就会出现同一类别的商品上有不同的人同时使用相同注册商标的混乱现象.
(3)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如果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在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宣布原来的使用许可合同无效,才能办理转让注册.这是因为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随注册商标的转让而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核准后,受让人(即注册商标的新所有人)如愿意,可以与原使用许可合同的使用人继续签订新使用许可合同.
(4)受让人必须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在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时,必须明确受让人在商标转让后,有义务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使用该商品的产品质量
(5)有无其他限制注册商标转让的情况.
商标主管机关经过审查,核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人.如果商标主管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商标的转让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不予核准,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驳回.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公告
新《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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